事业编制处职能简介

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研究各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及人员结构比例标准,编制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计划;
审核市属事业单位和由市财政拨款的各区所属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并办理审批手续;
监督、指导、协调各区事业单位各级机构规格的审核;
监督、指导、协调各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工作;
负责省在厦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的协调工作;
承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统计、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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