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职能简介

依照国家《行政监察法》和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人事部门的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和各项正当权益。 
协助局办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抓好法纪政纪教育、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和行风建设。 
处理群众有关来信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人事和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以及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所属单位监察对象违反政纪和人事纪律的问题和案件。 
会同有关处(室)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协调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效能投诉和效能告诫等工作,充分发挥特邀人事监督员的作用。 
完成局党组和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