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职业见习程序
1、待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到厦门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毕业生职业见习申请表》并填好表格(一式一份),携带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填好的表格直接到提供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2、用人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名单通过厦门人事网上报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3、市人事局审核确定申报者为我市生源待就业毕业生后,通过人事网通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通过人事网下载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见习协议书》,与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
5、毕业生按协议上岗见习,用人单位按我市当年度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如有加班,报酬由双方确定)。
6、见习结束,见习单位为见习学员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单位见习补贴费用的申领
见习单位按季编制见习人员花名册及见习单位补贴,经市人事局确认后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市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拨付补贴费用。
其他有意提供见习岗位的单位可继续通过厦门人事网申报参加职业见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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